3 基本规定
3.0.1 一体化预制泵站根据用途可分为给水一体化预制泵站和排水一体化预制泵站,根据水泵安装形式可分为干式一体化预制泵站和湿式一体化预制泵站。
3.0.2 一体化预制泵站主体应由井筒和内部设施组成。出厂前应遵循安全可靠、现场安装时间和工作量最小化的原则进行预装和测试。
3.0.3 一体化预制泵站主体使用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一20℃;控制柜使用场所的周围环境温度宜为一10℃~40℃,相对湿度宜为25%一85%。当超出上述环境条件设置一体化预制泵站时,应采取防冻、散热和通风措施。
3.0.4 一体化预制泵站的输送介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度应为0℃~40℃;
2 pH值应为4~10;
3 排水泵输送介质中的最大颗粒直径应小于所选配水泵的通径。
3.0.5 当输送介质不能满足本标准第3.0.4条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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